海口市教育局7日发布通知,学校需抓紧安排好期末考试和寒假放假工作,按照比原定校历放假时间(1月23日)提前一周放假的原则,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不再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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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周!海口中小学幼儿园1月15日起放寒假


发布日期:2021-01-07 16:43     来源:海口网     作者:伍凤妹     编辑:余冰月

海口网1月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海口市教育局7日发布通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校需抓紧安排好期末考试和寒假放假工作,按照比原定校历放假时间(1月23日)提前一周放假的原则,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不再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

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校要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工作,并及时将调整安排的工作事项及时通知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妥善安排好期末的各项工作。各寄宿学校要做好错峰放假安排,引导家长分批到校接孩子,避免人员聚集。

各学校要严格假期期间校园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对校园及周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

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寒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信等形式,开展专门的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要求家长加强寒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和陪伴,做好孩子心理辅导和疏导,共同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组织人员重点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各中小学校在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园校产安全。

此外,通知强调,针对今年寒假工作的特殊性,各区各校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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