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前正式印发《海口市直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给予学校充分用人自主权,增强海口市优质学校自主引进优秀教师的力度,努力打造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办学环境“海口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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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给予市直属公办学校自主招聘权 目前15所学校符合条件


发布日期:2020-09-20 08:41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计思佳     编辑:傅巍

原标题:海口给予市直属公办学校自主招聘权,目前这15所学校符合条件!

好老师是成就好学校的关键。过去,因学校没有自主招聘权,想要入职的老师都要等待每年固定的集中招考,有些优秀人才因入职周期过长而转向其他单位。海南日报记者9月19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日前正式印发《海口市直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落地,将极大简化学校招聘审批流程,给予学校充分用人自主权,增强海口市优质学校自主引进优秀教师的力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努力打造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办学环境“海口样板”。

据介绍,目前海口市直属公办学校共计32所(含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海口市长滨幼儿园、海口市椰海学校),其中中小学24所,幼儿园8所。

《实施意见》实现了全面放权,真正推动学校自主招聘。明确符合条件的学校作为主体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实现3个“自主”,即: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自主组织实施。自主招聘形式灵活多样,含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园招聘、考核招聘三种形式。学校可根据招聘对象、需求情况、紧缺程度等不同自主选择形式。其中,校园招聘和考核招聘形式更灵活,总耗时更短,程序更简化。

同时,按照学校办学水平给予自主招聘权,明确海口市实施自主公开招聘的市直属公办学校须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含以下几类:海口市政府引进的合作办学学校;省一级学校;省规范学校;省示范园;国家级示范职业学校。海口各区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可由各区政府视情况参照此文件执行。

按照界定范围,目前海口可自主招聘的学校有北师大海口附校、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上海世外海口附校、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第一中学、海口实验学校、市琼山中学、市四中、市滨海九小、市二十五小、市机关幼儿园、市中心幼儿园、市教育幼儿园、市港湾幼儿园、海口旅职校等15所学校。因《实施意见》只界定了类型,具体学校名单可调整变动。按照督导评估的办学水平,也可激励其余普通学校不断努力提升办学水平,获得自主招聘权。

在编制核准上,按照“县管校聘”改革精神,海口市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每两年编制一次教师发展规划,海口市委编办结合教师发展规划每两年核定一次编制总量。让规划先行,切实为学校招纳引进优秀教师做好编制保障。

在招聘程序上,海口市直属公办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分为市委编办核准编制、学校制定招聘方案、将招聘方案向海口市人社局备案、学校自主组织实施招聘,招聘结果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手续等。

这意味着,招聘时间、条件、方式、过程、结果均由学校自主实施并确定,充分给予学校自主权。除编制由市委编办核准外,原来占据较长时间的方案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充分缩短审批流程。此外,海口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由原来的审批角色转变为服务监督角色。如在编制核准上,海口市教育局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学校到市委编办核准,让学校少跑路。

为保证招聘的公平、公正,《实施意见》同时强调,学校要依法依规实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指向性的岗位,坚决防止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等现象。要严格执行编制和岗位设置的相关要求,未完成岗位设置或无岗位空缺的,一律不得实施招聘。

海口市人社局、教育局、市委编办等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监督、核准等职责。对自主公开招聘中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海口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要及时介入调查,并根据职责作出相应处理;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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